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:梁春燕)11月15日下午,湘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陈小山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通报了2022年立法协调小组工作总结。一年来,立法协调小组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构建“党委领导、人大主导、政府依托、各方参与”的立法工作格局,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立法领域落地落实。全年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》,即将审议《湘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;开展了开发区存量土地盘活、生活垃圾分类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等立法调研,正在开展养老服务、社会信用等立法调研,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湘潭贡献了法治力量。
会议讨论了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(草案)。2023年,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《湘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,拟制定《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湘潭市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》。继续开展养老服务、生活垃圾分类等立法调研,并在协同立法、“小切口”立法上作出持续探索。
会议认为,2022年立法审议项目成效明显,立法调研项目有序推进,立法协商工作开拓创新,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。2023年立法审议和调研项目体现了全面性、前瞻性、适应性的特点。会议建议,进一步梳理立法建议,细化立法调研项目。
陈小山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立什么法,应该关注哪些重点,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。一是立法项目要更贴近实际,引领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规矩。如将物业管理纳入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,就直面了城市管理矛盾,回应了市民期盼。二是立法要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。如自从《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》制定实施后,市内随意更换行道树的现象就大幅减少。2023年立法项目也要对政府的决策行为有所规范。三是要注重民生方面的立法需求。如电梯安全、停车管理等立法项目,老年服务等立法调研,就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,就是关注民生问题解决的体现。
市委办、市委政法委、市人大法制委、市政府办、市司法局、湘潭军分区等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列席会议。
一审:李林俊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责编:李林俊
来源:湖南法治报